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冯宏轩同志任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军宏同志任河南省偃师高中副校长;
免去李喜芳同志河南省偃师高中副校长职务。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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