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文件,hth登录网页入口人民政府决定征收hth登录网页入口农机监理站地块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使用。为切实维护被征收单位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提升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门诊、急诊、技术、住院等医疗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河洛巷,西至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东墙,南至区直中学家属院北墙,北至商都路。
上述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hth登录网页入口人民政府
委托单位:hth登录网页入口农业农村局
四、征收与补偿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征收实施期限
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登记。联系人:刘建光,联系电话:13939936629。
七、其他事宜
(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和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补偿。
(二)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按照《hth登录网页入口农机监理站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通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被征收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的有关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021年9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