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hth登录网页入口2021年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商城街道新寨社区,首阳山街道大冢头村、香玉村、后纸庄村集体土地共计23.0042公顷,其中农用地13.6100公顷(耕地13.3290公顷、其他农用地0.2810公顷),建设用地9.3942公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荣泰路,西至杜甫大道绿化,南至滨河大道绿化,北至华夏路绿化。
地块2:东至绿化广场,西至旭晨置业,南至华夏路绿化,北至永嘉路。
地块3:东至大冢头社区,西至绿化广场,南至华夏路绿化、大冢头社区,北至永嘉路。
地块4:东至聚贤路绿化,西至绿化,南至规划路,北至华夏路绿化。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后拟作为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商城街道新寨社区集体土地16.2491公顷,其中农用地8.0929公顷(耕地7.8769公顷,其他农用地0.2160公顷),建设用地8.1562公顷。
拟征收首阳山街道大冢头村集体土地3.5698公顷,其中农用地2.7939公顷(耕地2.77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04),建设用地0.7759公顷。
拟征收首阳山街道香玉村集体土地0.462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首阳山街道后纸庄村集体土地2.72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67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6公顷)。
hth登录网页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商城街道办事处、首阳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规定,商城街道办事处、首阳山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拟成立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6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