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hth登录网页入口2021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首阳山街道南蔡庄村,邙岭镇牛庄村,岳滩镇赵庄街村、前马郡村、后马郡村、王庄村,翟镇镇田北村、四角楼村、翟西村,大口镇曹寨村,山化镇汤泉村,槐新街道北关社区集体土地共计32.4134公顷,其中农用地29.1161公顷(耕地28.6481公顷、其他农用地0.4680公顷),建设用地3.297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首邙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北环路。
地块2:东至世纪阳光包装厂,西至牛庄村耕地,南至牛庄村耕地,北至牛庄村耕地。
地块3:东至规划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规划路。
地块4: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古城快速路绿化,北至空地。
地块5:东至商汤大道,西至前马郡村耕地,南至王庄村企业,北至左岸家苑、空地。
地块6:东至规划S237,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龙少快速路。
地块7:东至泉兴路,西至东环路,南至太学路,北至华夏路。
地块8:东至二里头遗址,西至空地,南至二里头遗址停车场,北至空地。
地块9: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小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后拟作为工矿仓储、住宅、商服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首阳山街道南蔡庄村集体土地5.2558公顷,其中农用地5.2558公顷(耕地5.2558公顷)。
拟征收邙岭镇牛庄村集体土地5.3088公顷,其中农用地5.3088公顷(耕地5.22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883)。
拟征收岳滩镇赵庄街村集体土地3.6158公顷,其中农用地3.6158公顷(耕地3.6158公顷)。
拟征收翟镇镇田北村集体土地0.4189公顷,其中农用地0.4189公顷(耕地0.4189公顷)。
拟征收岳滩镇后马郡村集体土地0.258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岳滩镇前马郡村集体土地0.181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岳滩镇王庄村集体土地2.021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大口镇曹寨村集体土地0.3996公顷,其中农用地0.3996公顷(耕地0.3996公顷)。
拟征收槐新街道北关社区集体土地12.7650公顷,其中农用地12.0237公顷(耕地11.6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3508公顷),建设用地0.7413公顷。
拟征收山化镇汤泉村集体土地1.4666公顷,其中农用地1.4666公顷(耕地1.4666公顷)。
拟征收翟镇镇四角楼村集体土地0.5785公顷,其中农用地0.5785公顷(耕地0.55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0公顷)。
拟征收翟镇镇翟西村集体土地0.04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4公顷(耕地0.038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9公顷)。
拟征收槐新街道北关社区集体土地0.094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hth登录网页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邙岭镇人民政府、岳滩镇人民政府、翟镇镇人民政府、山化镇人民政府、大口镇人民政府、槐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规定,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邙岭镇人民政府、岳滩镇人民政府、翟镇镇人民政府、山化镇人民政府、大口镇人民政府、槐新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拟成立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5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