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2日,由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梁随宝主任带队的药品督查组对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随机对我市药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中心及村级诊所等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覆盖了县乡村各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检查了相关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


在对偃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时,检查组对疫苗储存、运输等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要与时俱进,继续及时修订疫苗储存运输等相关制度,保存好相关记录。
在对偃师市人民医院、府店镇卫生院的医用氧、冷藏药品、疫苗、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和中药饮片等项进行重点检查时,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把药品验收关,建立相关记录,尤其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储存要求陈列药品。同时,检查组指出要配备药品阴凉区或在阴凉柜存放有储存温度要求的药品。

在对张仲景大药房连锁门店、鲲鹏药业连锁门店、万家康大药房等店进行检查时,重点检查了违禁药品、冷藏药品、回收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要求药店要严格执行GSP相关要求,建立索票索证制度,按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最后,督查组对我局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指出我局要继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开拓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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