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0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4月1日上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阳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洛阳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同意市人民政府的议案,决定批准洛阳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投资总规模和计划实施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根据草案,2020年度计划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106个,总投资919.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335.2亿元。其中:市财政计划安排投资117.8 亿元,采用PPP模式、企业融资等筹措资金217.4亿元。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分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强化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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