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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中医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12-27     点击次数:1842

偃师市中医院2018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9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1月27日,对偃师市中医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基本职责等情况

偃师市中医院是隶属于偃师市卫生计生委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该院成立于1983年,是豫西地区首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主要职责是疾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医疗保健。内设中风科、心内科、肿瘤科、儿科、结石科、脾胃科、不孕不育科、乳腺病科、糖尿病科、肝病科、针灸理疗科等27个专科,2018年底共有职工604名。其中:正式人员237名,人事代理人员287名,退休人员86名。

(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18年资产总计160342667.93元,其中:流动资产68225581.19元(货币资金38729846.16元,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26835.11元,应收医疗款4499472.78元,其他应收款23182079.50元,存货409121.60元,待摊费用424952.61元),非流动资产92117086.74元(固定资产91031438.74元,在建工程600000元,无形资产485648元);负债总计86846476.00元,其中:流动负债86440282.69元(短期借款1000000.00元,应付票据29500000.00元,应付账款42628246.13元,预收医疗款-699508.43元,应付社会保障费897890.68元,其他应付款630787.67元,预提费用3482866.64元),非流动负债406193.31元(长期应付款406193.31元);净资产总计73496191.93元,其中:事业基金31756247.05元,专用基金592670.80元,待冲基金41147274.08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61738719.83元,其中:医疗收入160185983.60元,财政补助收入1115130.50元,其他收入437605.73元;医疗业务成本149731623.27元,管理费用6185367.87元,财政补助项目支出774676.50元,其他支出86670.94元;当年结余4960381.25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5144.2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4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8.93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214553.89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市中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是还存在超标准收取费用、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加床费127435.80元

1、2013年元月至2019年3月该院超标准收取服务费69600元。

2、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该院超标准收取加床费57835.80元。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12851.50元

2018年该院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12851.5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市中医院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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