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偃师市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9号)要求,以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为重点,推动市人民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符合《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国卫办医发〔2016〕12 号),着力打造县域医疗中心,争创河南省首批县级三级医院,实现县域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带动全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加强市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市人民医院专科建设。加强市人民医院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配置。加强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三级医院。
方案细化和制定阶段(3月22日—3月31日)。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中期督导阶段(6月15日—6月30日)。考核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15 日)。
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督导,把握进度。狠抓落实,从严追责。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市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