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积极作用,现将《洛阳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请于 8 月 27 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情况报送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报送材料包括: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信息和知识的截图,校园内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的图片等。
联络员:王午林
电 话:0379-63251026
邮 箱:xzspk0717@163.com
2021 年 8 月 26 日
洛阳市教育局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细则
按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攻坚验收阶段宣传工作方案》中关于“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宣传工作细则”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决策部署,生动、直观展示示范创建工作成效,营造浓厚创建宣传氛围,增加示范创建的知晓度、参与度,再掀示范创建宣传热潮,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加强正面引导,深入广泛宣传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成效,围绕示范创建进行系列专题宣传,提升洛阳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凝聚示范创建强大精神合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深入人心,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洛阳率先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细则
(一)媒体宣传
市直各学校制定宣传工作细则,完善宣传机制确定宣传主题,拟定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海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信息和知识,并组织市直各学校广泛转发、宣传。
(二)校园宣传
市直各学校在管辖的公共场所、校园内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条幅等各种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正面引导。市直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工作群以及个人开设的微博、抖音等自媒体的管理。加强舆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舆论热点,防止形成舆论漩涡。要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杜绝政治性差错,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
(二)夯实宣传责任。市直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宣传工作,创建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表稿件和制作的视频素材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口号
附 件
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市宣传口号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创建为民 创建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洛阳率先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4.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争创人民满意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7.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8.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9.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共享平安和谐美好新生活
10.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1.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洛阳
12.推进法治政府高质量建设 努力打造新时代法治洛阳
13.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14.一举一动彰显法治精神 一言一行代表法治文明
15.传递法治正能量 开创法治新时代
16.同筑法治长城 共享法治阳光
1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打造法治洛阳
18.携手弘扬法治精神 并肩同创法治洛阳
19.推动法治政府创建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0.创建法治城市 培育法治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 形成法治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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