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偃师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出席挂牌仪式的有副市长苏敬彪、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市消防大队部分代表。偃师市应急管理局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市应急管理局开始正式运行,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构建全市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偃师市机构改革方案》,偃师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防震减灾相关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职责,市煤炭工业局的煤矿抢险救灾相关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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