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州东路偃师段快速化改造工程 | 首阳山街道办,西起洛偃界限,东至夏都大道 | 偃师市公路管理局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既有道路上进行改造,改造全厂8.4km,封闭中央绿化带13处,被交通道路下穿2处,上跨天桥2处,村道改造2处,中州东路上 施工设施主要有挖掘机、摊铺机、压路机等。 项目总投资2328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覆盖防尘网,施工区域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保湿抑尘,施工营地租用附近居民住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固废临时堆存、及时清运,做好施工车辆物料运输的管理;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控制施工时段。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加强道路清扫养护管理,做好两侧植树绿化。 2、固废: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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