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重点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消毒、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医废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登记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个别单位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未开启、消毒剂投放和自检无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按照执法要求进行了现场取证,制作了执法文书,并下达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卫生健康委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认识,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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