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偃师市应急管理局在首阳大厦四楼第2会议室召开偃师市危险化学品行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会上首先组织企业负责人观看了危化行业安全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偃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典型事故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通报了河南宇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31”有毒气体泄漏中毒事故情况,并结合我市危化行业实际情况,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业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扎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油站、一般化工企业、有仓储、无仓储及医药企业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