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这两个重点遗址保护区范围内的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在重点遗址保护区范围内,不可运用大型机械挖土作业,不可栽种大型乔木,且打井、修路、新增墓穴都应报告、审批等。
连日来,偃师文物局加大文物安全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与各乡镇(街道办)文化站及派出所对接,确定安全宣传时间表和路线图,以车载广播、入户宣传等形式,在重点遗址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法》、《洛阳市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文物保护观念,提升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自觉意识。目前,相关宣传工作已率先在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所属的翟镇镇和商城街道办如火如荼展开。
我市历史资源丰厚,先后有七个朝代在此建都,建都史长达千余年。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和洛阳市级文保单位各15处,(县)市级文保单位25处,一般文物保护点多达600余处。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今年以来,文物局成立了文物安全宣传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严格落实文保责任。文物局与13个乡镇(街道办)分别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明确属地管理,压实责任担当。
标识古建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已完成关庄村关氏望楼、郭村老君庙、八路军豫西抗日独立支队队部旧址、东寺庄周总理视察纪念地、佛光抗日十三无名烈士墓、偃师中学旧址、游殿天爷阁、中岳庙大殿等8个古建类市级文保单位的标识牌悬挂工作。
加强文保动态管理。建立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微信群、工作台账、巡查日志等制度,并对全市121名业余文保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和巡查问题整改登记培训,发放《洛阳市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和《洛阳市消防安全手册》1000余册,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处置等,防患于未然。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