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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偃师市2021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招笔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2-25     点击次数:1569

关于偃师市2021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招

笔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资格初审公示和报考岗位核减情况共有508人进入笔试(名单附),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227日上午9:30-11:00

二、笔试地点

   偃师市第二实验小学(洛神路49号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考试参照高考标准,规定“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入考场;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场内有屏蔽仪、全程监控录像。如有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作废。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于考试当日8:30按要求进入考点(校园)。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3、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所有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保持人际距离。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按要求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4、准考证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并发至各考生。考生务必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

     

  

 

         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25


 

20210225-2笔试工作通知-附件-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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