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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民政局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巡防活动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31     点击次数:1388

偃师市民政局

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巡防活动

 

为全面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学习、身体健康状况等全方位信息,7月20日至7月31日,我局社会福利科在主管领导韩朝敏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巡访。

此次巡访一方面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身体健康、饮食、生活学习、受教育、就医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另一方面对监护人的情况、儿童生活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居住环境也进行了查阅。

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通过与儿童本人、监护人、儿童主任的多方面交流,询问相关情况,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实际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还向监护人讲解国家目前对这些儿童的各种救济补助政策,嘱托监护人有困难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我们一定及时给予帮助。

通过巡防,一方面了解了儿童们的当前生活状况,鼓励孩子们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另一方面借助巡防宣讲儿童保护政策,督促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不因监护缺失给孩子们造成二次伤害;同时还告知监护人要严格照顾好孩子的安全,尤其是夏季防溺水事故。告诉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即使有人在游泳,也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如果发现同伴溺水了,应大声呼喊周围的大人,切忌下水;可以将周围能发现的救生圈等扔给溺水者等等一些生活常识,希望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此次巡防,除了对30名孤儿和2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常家访外,还排查出了11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9名已告知这些家庭尽快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另外二人因儿童母亲娘家不提供女方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而无法办理,镇主管领导已明确表态,尽最大努力协调,让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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