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告)
2020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20年8月4日至10月15日,对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 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基本职责等情况
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是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隶属于偃师市教育体育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研处、校产处、团委等职能科室。财务由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截至2019年底,教职工397人,学生4900余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该单位会计报表反映:2019年度收入总计7143181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69104.58元,上级补助收入62710元;支出合计67182304.14元,其中:单位管理费用66531064.14元,其他费用651240元,本年盈余4249510.44元。上年结转12409648.4元,累计盈余16659158.84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该单位会计报表反映:2019年度资产合计153656759.04元,其中:货币资金3338450.35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5508753.67元,其他应收款净额1418561元,固定资产净值133290994.02元,在建工程100000元;负债合计11822828.34元,其中:应交增值税5924.16元,其他应缴税费7235.99元,应缴财政款1414445.08元,其他应付款10395223.11元;净资产合计141833930.70元,其中:累计盈余137182825.53元,专用基金200677.73元,无偿划拨净资产200917元,本期盈余4249510.44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659.65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六稳”“六保”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把“六稳”“六保”会议精神传达给全体师生,加强巡逻巡查,彻查不稳定人员,不稳定因素及各种安全隐患,学校内部没有发现不稳定人员和不稳定因素。
2、落实责任制,保证教师工资及各项补贴及时发放
严格按照教师工资发放方案及时发放教师工资和各项补贴,保证不拖欠,不私扣。
学校全力以赴,抓“六保”促“六稳”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全体师生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学校维稳工作,为全市“六稳”、“六保”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基本遵循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审计发现该单位还存在政府采购资料不健全、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资料不健全729775.90元
该单位2019年度支付试卷、教学材料等印刷费5笔合计729775.90元,缺少询价小组询价资料。
(二)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275000元
该单位截至2019年底“其他应收款”科目结余三年以上5笔合计275000元,造成往来款项长期结余。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