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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本级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8-20     点击次数:1435

(二〇二〇年八月20日公告)

2020年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4日至8月1日,对偃师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偃师市财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关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综合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截至2019年底,总人数368人,其中在职281人,离退休87人。

(二)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1.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度偃师市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显示:2019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4584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5820万元的100.01%。其中:税收收入159812万元(增值税55053万元,企业所得税9579万元,个人所得税1529万元,资源税13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411万元,房产税5444万元,印花税154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4290万元,土地增值税18100万元,车船税1670万元,耕地占用税24024万元,契税8029万元,环保税1728万元,其他税收收入37万元);非税收入86033万元(专项收入552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351万元,罚没收入99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874万元,国有资源(资本)有偿使用收入1236万元,其他收入3105万元)。

2019年偃师市一般财政公共预算实际支出405269万元,为年初预算413830万元的97.93%。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417万元,教育支出965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4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5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531万元,农林水支出321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967万元。

2019年市财政总收入5112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58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00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930万元,调入资金471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04万元,上年结余9904万元;市财政总支出502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9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91万元;年终结余8561万元。

2.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6681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3329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69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4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59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21万元,上年结余127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270万元。

2019年全市政府基金支出138534万元,其中:基金支出8846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8194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3062万元,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292万元,车辆通行费相关支出122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99万元,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9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万元,调出资金471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20万元,年终结余3814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6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8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5199万元;支出617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1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661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8万元,累计结余6610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6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493万元)。

(三)“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情况

偃师市财政局主要涉及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行等三项工作。

1.2020年“三保”预算安排

2020年偃师市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660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9000万元,其中“三保”支出共计220434万元。

(1)保工资情况。2020年全市工资及社保等人员支出共计147026万元(含自收自支14015万元),每月需支出12252万元。

(2)保基本运转情况。2020年我市共安排部门及镇(街道)运转支出22036万元,每月需支出1836万元。

(3)保基本民生情况。2020年我市共安排基本民生支出71006万元。其中:扶贫支出5513万元,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支出59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33786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等社会保障支出18479万元,优抚对象、困难救助特殊群体等其他民生支出7287万元,每月需支出5916万元。

2.具体做法

(1)大力组织收入。

(2)争取上级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

(3)加大土地出让,增加可用财力。

(4)优先发放工资。

(5)强化预算编制,坚持三保支出优先。

(6)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615715元未上缴国库

偃师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账2019年年末挂账615715元,未上缴国库。

(二)财政局机关存量资金31835.19元未及时收回

截至2019年底,偃师市财政局自有资金账户(开户行为工行偃师支行,账号1705027009064019387)31835.19元为县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市财政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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