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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来源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6-29     点击次数:562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偃师0三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首阳山库提交的《粮食收购许可证》首次办理申请材料审查,本机关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九条规定,符合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期为2020年629日至7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我单位以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379-63088563

经营者名称

偃师0三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首阳山库

备注

法定代表人

郭少贤


企业地址

偃师市首阳山镇羊二庄村


申请事项

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


许可证编号

豫0220038


有效期

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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