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渠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洛阳市和偃师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全镇建立“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河长制工作基础上,立足于区域协作、部门联动,立足于高质高效,建立“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公安机关职能,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有力助推全镇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设立“河长+警长”组织体系。
对应乡级总河长,设立河道总警长。河道总警长由镇派出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对应马涧河、滑城河、浏河乡级河长,设立相应的河道警长。河道警长由镇派出所相应领导同志担任。
各级河长、河道警长职务发生变动,由相应人员接替,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机制
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联动协作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警示教育制度,成立“河长+警长”协调联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
(一)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
以河长巡查制度为基础,以基层乡村两级巡查为主体,定期对分包河道开展全方位巡查,重点巡查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违规采砂等涉水突出问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信息要及时报告镇河长办,对案件线索需要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的,由镇河长办办理移交手续,并向市协调联动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联动协作制度
对于跨行政村较为复杂的河湖管理保护问题,镇政府河长办、派出所要加强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助河长推动完成各项工作。镇政府河长办移交给派出所的案件线索,派出所要及时向镇政府河长办反馈办理情况,并向市协调联动办公室备案。联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镇党政办处理。镇政府河长办、派出所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保障“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顺畅运行。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镇政府河长办、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镇政府河长办负责组织,承担联动工作日常衔接事务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1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集),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工作形势,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研讨河湖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安排下步工作,会商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四)建立警示教育制度
镇政府河长办、派出所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的刑事犯罪,积极办理破坏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定期对工作过程中侦办的涉水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守法敬法,保护水环境,营造强大声势,形成震慑。
四、主要职责
河道警长在总河长的牵头领导下开展工作,河道警长在相应河长及河道警长的牵头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一)河长职责
1. 组织领导相应河渠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防汛抗洪等。
2. 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
3. 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二)河道警长职责
1. 协助河长履行职责。围绕河湖管理整治重点和难点,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协调督导、河道巡查、水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
2. 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治安防控工作。对群众报警进行先期出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涉水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工作,防止水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叠加发酵,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3. 严厉打击涉水犯罪。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4. 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对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水域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性重大涉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是加强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的有效措施,是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务实责任,协调联动。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务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全面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成效、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发挥好正面传播、反面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打造河长制工作亮点,努力把每一条河流都建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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