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文化馆开放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偃师市文化馆将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起有序恢复开放。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2:00 14:30-18:00
二、开放区域
一楼展厅。
免费培训通过网络教学方式开展,暂不进行线下聚集性教学,待疫情解除后,全面恢复正常开放。
三、入馆须知
1、入馆检测
入馆实行体温检测(低于37度方可入馆)、出示洛康码、实名登记,全程佩戴口罩。
2、人员管控
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每日总接待观众量不超过100人,每小时瞬时流量不超过20人次。当馆内人员密度较大时,我馆将采取限流等相关措施。参观时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在1.5米以上,在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到时后迅速离馆,不得逗留。
3、应急处置
我馆有权对到馆人员进行管理,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依法规报予相关部门处置。
疫情尚未解除,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内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感谢您的支持!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