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把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放到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环境治理以及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高度上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落实。各镇(街道)要配合好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严查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加大排查力度,实行专人负责,严管死守,加强巡逻力量,确保对燃放、销售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禁止。同时还要营造人人知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禁售禁放工作氛围。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危险物品泄漏、中毒、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大对客货车的安全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运输行为,坚决杜绝故障车辆、问题司机带“病”上路行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幻,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事故灾害,严禁车辆冒险运行。
消防安全方面,要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无”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易燃易爆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在建工地、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大型综合体等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建筑施工方面,要持续加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在建工地、重大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施工防范工作,严防坍塌、坠落、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旅游安全方面,要督促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对旅游、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特种设备方面,要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范因高温导致故障甚至引发事故,特别是对危化品行业内在用压力容器设备进行重点监管排查。
用电安全方面,要合理安排检维修,保民生、保安全,既要保障恶劣天气条件下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又要注意防范因用电用水用气量过高,导致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起火灾,以及供水供气设备设施爆管损坏,确保安全运行。
三、各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带队督导暗访1次,春节前要全面督导一次,要走到最没有把握的部位、走到最不放心的地方,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市安委会或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
要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农村居民取暖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宣传和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既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更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幼妇孺的防范自救知识普及。
四、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洛阳市对岁末年初的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检查计划,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强化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各类一般事故隐患,要当场整改到位,做到隐患不过天、不过夜、不过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难以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做到“一患一档”,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重点行业共排查企业371家,排查一般隐患493项,已整改465项,限期整改2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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