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
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9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16日对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基本职责等情况
顾县镇下辖15个行政村,256个村民组,5万余人口。党政机构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镇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务由市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机关账及各部门帐,反映机关及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由镇政府财政所统一核算管理。截至2018年底在编机关人员73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度财政收入总计3030161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35084.09元,其他收入1566535.18元;支出总计12837140.35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3812.85元,项目支出333327.50元;当年结余17464478.92元,上年结余5162303.50元,累计结余22626782.42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18年度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59525068.51元,其中:银行存款5591827.09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0469147.76元,其他应收款14936018.76元,固定资产8528074.90元。负债总额28370211.19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31154857.32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7464478.92元,财政拨款结余5162303.50元,资产基金8528074.9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底“三公”经费支出108465.7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55.73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8 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存在票据不合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票据不合规223643元
1、该镇机关账2018年列支办公用品、劳务费、杂支、维修费等16笔共计47532元,票据无具体名称、数量、单价。
2、该镇机关账2018年使用普通收据列支劳务费、文艺演出费、液压机费用等13笔共计93265元。
3、该镇民政账2018年列支敬老院蔬菜、消防用品、慰问优抚对象、敬老院杂支等3笔共计82846元, 票据无具体名称、数量、单价。
(二)往来款未及时清理566000元
截至2018年底,该镇机关账 “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家属院安装门窗借款等长期挂账,涉及金额5660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