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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杜甫大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12     点击次数:1671

一、招标条件

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杜甫大道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杜甫大道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19)220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12-1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北起高速收费站出口(K0+015.4)南至伊河大桥北侧(K9+821),路线全长9.806千米。工程包括:道路的沥青路面病害处理、高速引线与吓田寨村口交通工程、交通标线、新建沥青面层,包含桩号K5+800~K9+821路段的右转车道、公交港湾、大车道、非机动车道、伊河大桥及洛河大桥桥下辅道等。

2.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775829.68元

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施工中标金额的1.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控制金额(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计划工期、服务周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标段服务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质保期内)监理全过程。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本工程服务期限、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须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7.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文件中须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缴纳税收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9.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 其投标被拒绝);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须附总监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7.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文件中须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缴纳税收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黄曦13584428715,QQ:1442914181;张广垒15753803441,QQ:72949931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为2020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15号

联 系 人:吉星

电    话:0379-67707156

代理机构: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8层

联 系 人:兰玉曼

联系电话:17538881759

邮    箱:hxjwlyfgs@163.com

九、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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