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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启动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5-07     点击次数:491

6日,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河南省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由省辖市民政局进行审核报送。洛阳符合条件的镇、村可积极申报。

  一、认定项目

  (一)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

  (二)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

  二、认定条件

  (一)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且今为建制镇;

  2.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

  3.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

  4.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

  5.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二)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

  2.地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

  3.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三、申报程序

  此次认定申报程序包括普查登记、调研考察、审核报送和认定发布四个环节——

  普查登记环节以县(市、区)为主体,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等评定成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认定条件进行比对、筛选,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镇、村名单;

  调研考察环节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座谈、寻访、踏勘、考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辖市民政局;

  审核报送环节由省辖市民政局组织地名、文史、考古等相关人员、专家学者开展调研、论证、评估,择优上报千年古镇、古村落各2至4个;

  认定发布环节,由河南省民政厅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地名、文史、考古等相关人员、专家学者开展综合论证、复核、评估、认定工作,择优认定“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颁发证书和牌匾。

  经认定为“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的,将列入申报“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备选名单。

  2022年申报“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截至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今后每年申报截至时间为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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