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销售、维修汽车2200辆 |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南园 | 偃师市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进行车辆的钣金维修、车身部分喷漆,年维修汽车1400辆,年销售汽车800辆 主要设备有举升机、四轮定位仪、检测电脑、喷漆房、大梁校正仪、二保焊机、砂轮机、整形机、抛光机、扒胎机、平衡机、加氟设备等,维修保养工艺为配件更换、车架校正、四轮定位、水砂纸人工打磨、焊接、车漆修补、喷漆、晾干、抛光、更换火花塞、更换机油、润滑油、车辆清洗、检验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配套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抛光机自带除尘器收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车废水经隔油池过滤和沉淀池沉淀后同项目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