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40000套三轮摩托车配件项目 | 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寨工业区 | 洛阳金翌车业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6668平方米。 主要产品为车厢、车架、消音器、前轮钢圈、龙门架、刹车锅、组装电动车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剪板、冲压、折弯(折边)、车床加工、焊接、抛丸、冲狐、弯管等。 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5.63%。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焊接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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