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6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石磨级EPP聚丙烯聚乙烯1000吨制成包装材料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香裕村 | 洛阳市和诚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8087.82平方米。 EPP、EPS泡沫包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预发泡、熟化、压制成型、烘干等,EPE泡沫包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上料、发泡、冷却成型、收卷、分切等。 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占总投资的0.17%。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预发泡、冷却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配套油烟净化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冷凝水作为成型工序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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