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洛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房地产销售行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实现稳房价、稳市场、稳预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杰
副组长:郭新峰 徐晓波
成 员:刘凌飞 姬涛利 牛胜辉 袁春鹏 杨 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由刘凌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汇报分析、上传下达、例会召开、台账完善等日常工作。
三、督查范围
中心城区、首阳新区以及各镇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
四、职责分工
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死看硬守、重点盯查”的方法,由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有关数据、信息支持以及违法案件的处理,将我市中心城区、首阳新区以及各镇划分为三个片区,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区督导、责任到人、加强监督、稳控房价。
第一工作组:组长张宏杰,副组长刘凌飞、牛胜辉。刘凌飞负责中成房地产公司、佳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牛胜辉负责槐新路(东西路)、华夏路(南北路)为轴线,自两路交汇点起的西南面城区和东北面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楼盘;
第二工作组:组长徐晓波,副组长袁春鹏、杨帆;负责以槐新路(东西路)、华夏路(南北路)为轴线,自两路交汇点起的东南城区和西北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楼盘;
第三工作组:组长郭新峰,副组长姬涛利,负责首阳新区以及各镇的所有楼盘。
五、方法步骤
(一)集中督查阶段(2019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各工作组分别对相应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检查指导,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行为;
2.检查“一房一价”的公示情况;
3.“五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公示到位;
4.“温馨提示”是否按规定公示到位;
5.九部门文件是否公示到位;
6.检查实际房价是否按照住建部门的合同备案价格执行;
7. 进一步监督检查楼盘的网签情况和真实销售情况;
8.是否存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排号等形式向购房人收取定金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
9.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一房多卖等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0.其他房地产违规销售行为。
(二)稳控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商品房价格申报、预售许可、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
1.全面落实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比)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
2.严格执行网签管理。摸清中心城区、首阳新区以及各镇现有已售未网签房源数量,根据这些房源销售价格,科学制定各公司网签时间顺序,有序进行网签。
3.认真实施楼盘监管员制度。每个项目确定一名监督责任人,将监督人员姓名、电话在售楼部公示,监督人每天应到销售现场检查监督销售情况,收集上报销售数据,及时发现并汇报项目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接受群众投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4.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房地产市场调控调度会,及时掌握跟踪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市场动态变化情况研究分析,适时调整和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措施,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市场调控政策及时落地落实。见底见效。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查垄断房源、操作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重点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违规涨价行为。对于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的企业,采取停止网签、暂停预售许可证颁发。调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措施予以惩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从严处罚、公开曝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监督检查阶段和常规监控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方法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找出相应解决方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和系列组合拳,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是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也是对我局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自觉、工作成效的重要检验,各有关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深刻认识到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转变工作作风。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发挥部门合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开展督查工作,采取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在周例会上进行汇报。
(三)完善督查报告制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收集证据。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理,对于证据不足、群众反映较大的检点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纠正或改善房地产市场中卖方市场强权的不良风气。每个工作组每周要对所辖区域楼盘检查一遍,并把督查项目内容及人员制表、汇总,做好台账记录,每周由各组副组长在例会上汇报。
(四)加强服务指导。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放管服”和“减税降费”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收集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使开发企业理性认识到房价过度膨胀对本身、房地产发展带来的风险,把利润增加的动力更多的放在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房屋质量、优化房屋结构和降低经营成本上。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载体,大力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展示我局执行政策要求、打击不法行为的决心,及时展现整治工作的成果成效。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等载体公示、更新预售房屋和在售的楼盘信息,方便购房群众查阅,稳定市场心理预期。通过宣传栏、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多渠道宣传最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公众理智消费,避免不实信息炒作误导,遏制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对于发布不实消息扰乱市场环境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强化监督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及查处情况,发挥震慑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及时通知市场管理科按程序解决到位,不能及时解决的上报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重的地方和领域,要加大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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