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 偃师市缑氏镇缑氏村 | 洛阳华固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3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计量配料、混合搅拌、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1万元,占总投资的2.4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黄砂、粉煤灰、水泥筒仓粉尘经滤芯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添加剂、黄砂进料仓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混合、包装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进入现有循环水池,回用于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采用吸粪车运走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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