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销售仓储20000吨重油、环保型燃料油项目 | 偃师市高龙镇赵寨村 | 洛阳市路杰公路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重油、环保燃料油、天然气、导热油等。主要设备有油储罐、导热油炉、导热油罐等,油品进库时油罐车停卸油台,采用重力自流方式进入零位罐,用输油泵打入储油罐,油品出库时,油罐车停卸油台,用输油泵经储油罐内油品打入汽车油罐车进行外售,重油集中发货前,需启动导热油炉升温提高流动性。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05万元,占总投资的7.76%。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料装卸区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按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入高龙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