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2万套钢制办公家具、以及3亿只金属瓶盖项目 | 偃师市高龙镇大屯村 | 洛阳市冠誉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0500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冷轧钢管、钢管、锁具、把手等配件等。主要设备有数控开平线、激光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数控点焊机、便携式点焊机、二保焊机、压力机、数控滚压线、台式钻床、抛丸机、喷房、固化廊道、锯床、空压机、弯管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剪切、冲孔、折弯、焊接、抛丸、脱脂陶化、烘干、喷塑、固化、组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7万元,占总投资的3.7%。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激光切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一级旋风除尘器(大旋风)+二级滤芯脉冲反吹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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