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70万个吨包扩建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白村 | 洛阳市宸邦实业有限公司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756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乙烯、填充母料、缝线、包装绳等。主要设备有搅拌机、挤出平膜拉丝机组、圆织机、吊带机、围带机、缝纫机、高速切袋机、打包机、螺杆上料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搅拌、挤出、冷却、拉丝、粉碎、定型、圆织、剪切、缝制等。 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6万元,占总投资的24.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