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15000吨脱水蔬菜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火车站南200米 | 偃师市顺安农产品有限公司 |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930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萝卜、土豆、辣椒、地瓜等。主要设备有上料带、储料机、清洗机、脱水甩干机、切片机、烘干箱、天然气热风炉、真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选检、清洗、甩干、切片、烘干、分选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万元,占总投资的17%。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选捡、上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换热利用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收集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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