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30000吨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及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 偃师市高龙镇高龙村 | 洛阳玖通工程有限公司 | 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3333平方米,年产沥青混凝土1.4万吨,乳化沥青0.1万吨,水泥稳定碎石1.5万吨。 主要原材料为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水泥稳定碎石等。主要生产工序为配料、振动筛、加热、筛分、计量称重、搅拌等。 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1.2万元,占总投资的22.9%。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骨料烘干、提升和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矿粉、水泥筒仓安装仓顶无动力除尘器,沥青储罐、搅拌缸及成品出料产生的废气经小膜浆液生物细菌吸附净化降解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仓上料粉尘、水泥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全密闭,上方设置雾化洒水装置,并设置移动式雾炮机,皮带廊封闭,廊下部设收料装置,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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