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生产摩托车车厢板8000套项目 | 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寨村 | 偃师市岳滩镇力王机械厂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124.18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带钢等。主要设备有车厢板自动跟踪焊接机、切割机、成型机、点焊机、四柱液压机、锯片修磨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成型、碰焊、切割、压花等。 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万元,占总投资的20%。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伊河。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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