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3000吨腈纶纱项目 | 偃师市翟镇镇王七村 | 偃师市长虹毛纺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8054.32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腈纶毛条等。主要设备有染色机、脱水机、混条机、针梳机、粗纱机、细纱机、倍捻机、络筒机、并纱机、摇纱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混条机、针梳机、粗纱机、细纱机、白络筒、并纱机、倍捻机、摇绞机等。 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设置干雾抑尘设施,络纱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伊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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