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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蓝润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布草20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次数:64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0]17  

 

关于洛阳蓝润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年洗涤布草20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蓝润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布草20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属未批先建,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同意《报告表》中废水处理方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加压气浮+生物接触氧化+过滤罐”工艺,职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与洗涤废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厂区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近期经中州渠进入中州渠人工湿地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后,排入洛河;远期待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铺设到项目所在地后,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偃师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洛河。

3、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气浮池及生物接触氧化池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干化池内,废活性炭暂存于固废暂存区,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以上固体废物定期由环卫工人清运;原料包装材料经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卖。

    二、该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意见,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1200t/a, NH3-N:0.0192t/a。

四、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市环境监察三中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偃师市商都路68偃师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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