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利用项目 | 偃师市高龙镇辛村 | 偃师市伟中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原材料有建筑垃圾等。主要设备有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圆振动筛、洗砂回收一体机、带式压滤机等,生产工艺为分拣、给料、鄂破、筛分、圆锥破、洗砂等。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6.15万元,占总投资的9.2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进料、鄂破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储存在全封闭车间,并设置雾化抑尘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生产垃圾填埋场处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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