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hth登录网页网站!

首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洛阳明臻轴承钢球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粒风电轴承钢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3-23     点击次数:64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0]35  

 

关于洛阳明臻轴承钢球有限公司

新增年产1000万粒风电轴承钢球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明臻轴承钢球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粒风电轴承钢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属未批先建,应立即停止建设。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现存问题整改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使用淬水工艺,拆除回火油槽。

3、同意《报告表》中污水处理方式: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应严格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落实各区域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6、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该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意见,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0115t/a, NH3-N:0.0014t/a。

四、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市环境监察二中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