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产线改建项目 | 偃师市城关镇北环路中段 | 偃师市华泰综合利用建材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4055平方米,改扩建项目舍弃加气块生产线,改扩建完成后全厂为一条粉煤灰蒸压砖生产线。 主要生产工艺为计量、搅拌、筛分、破碎、消解仓、砖机、预养、蒸压养护等。 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及设备维修焊机产生的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储罐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封闭,顶部安装喷洒降尘系统,皮带输送系统封闭。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