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30000件车篷加工项目 |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 | 洛阳志昊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聊城市润森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车篷半成品腻子刮涂、打磨、喷漆、烘干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9万元,占总投资的89%。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风炉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大志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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