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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9-23     点击次数:1419

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执法公示精神,根据《偃师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偃政办〔201923号)的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富强偃师、活力偃师、人文偃师、生态偃师、法治偃师、诚信偃师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在全局各个执法机构(委托执法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全面推行,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但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信息,可依据相关法律,对涉密信息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1.统筹相关工作,强化事前公开。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相互结合,统筹开展。公开的信息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重新编制并公开本部门的服务指南、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建立公开信息的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执法大队、动监所、植保站、农机监理站

 2.采取适当方式,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等方式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根据执法程序需要,要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及其权利义务。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华体会彩票网址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咨询电话、申请材料填写标准及示范文本、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提倡行政执法部门运用互联网+”技术开通行政许可受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执法进度在线查询服务。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执法大队、动监所、植保站、农机监理站

3.把握工作时限,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构应于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应于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信息应载明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主要流程、执法结论等事项,以便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全文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做技术处理。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更新、更正、依法撤下执法信息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应于每年1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执法大队、动监所、植保站、农机监理站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规范执法程序。应梳理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程序,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分别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并根据机构改革中执法权限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执法文书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文字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载体扎实有效。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执法大队、动监所、植保站、农机监理站

2.加强硬件配备,规范音像记录。按照《洛阳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暂行办法》(洛政法〔201723号)规定,分类推进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对经费来源进行统筹安排,切实保障我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要结合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任务需要,配备足量的音像记录设备,逐步按标准建设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梳理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制定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手持执法终端等设备的管理规定,规范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整合已有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率。

3.强化记录方式衔接,严格记录归档保存。统筹推进文字记录、音像记录、信息化记录方式,规范不同执法记录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归档和管理,按照档案管理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等有关规定保存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4.健全记录调阅制度,发挥全过程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重点规范音像记录资料的保存和管理使用。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没有进行法制审核的,不得作出决定。

1.明确审核机构,推进法制审核专职化。行政执法机关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具体工作由其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承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是法制审核的专门人员。审核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法律专业背景,新进审核人员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才能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原则上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鼓励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

2.明确审核范围,推进法制审核制度化。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需经听证程序作出、案情复杂或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要依法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对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标准、内容、程序和期限。

3.明确审核内容,推进法制审核标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正式法律文书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要对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具备执法职权、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裁量标准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根据不同情况,给与同意、纠正、撤销行政执法决定和移送司法机关等审查意见。网上办案的执法机关,在网上流转程序中完成法制审核的,不再单独出具书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法制审核机构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4.明确审核责任,严格法制审核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的承办机构对其提交给法制机构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出具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机关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部署

推行三项制度情况将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各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要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落实措施。

(二)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责任

各执法机构要抓好抓实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尽快建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标准、格式规范和配套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执法工作,并及时向局法规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将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洛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要求,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要逐步培养一支既了解行政执法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和运行维护服务队伍,为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四)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和宣传,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列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注重培养推行三项制度的示范引领典型。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健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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