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有工程环保升级改造及扩建3.5万吨/年均化料熟料项目 | 偃师市大口镇曹寨村 | 偃师市光明高科耐火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17744平方米。主要对现有工程年加工3.5万吨均化料生产线和年加工2.25万吨莫来石生产线的隧道窑尾气增加废气治理设施、生料破碎、生料粉磨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3.5万吨/年均化料熟料破碎筛分磨粉线。 项目总投资约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4万元,占总投资的43.8%。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均化料生产线、莫来石生产线隧道窑废气经窑内脱硝+脱硫塔+高效布袋除尘器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磨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系统密闭车间内二次密闭,全过程密闭板带输送、物料密闭储罐储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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