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化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山化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山化镇召开了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合会议,通过酝酿、讨论、表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山化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组织,公布如下:
理事长:郭利强(山化镇供销合作社主任)
副理事长:王建英(山化镇农技站站长)
理事:丁俊生(东屯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郭迎和(寺沟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张宏超(光明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马定军(汤泉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滑九宏(游殿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监事长:许朝辉(山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执行监事:李义杰(山化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监事:王天禄(马洼村集体合作社法人)
中共山化镇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