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烤漆10万只油箱项目 |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 | 偃师市德昌机械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248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有冷轧板等。主要设备有开平机、剪板机、液压机、开式可倾压力机、油箱中缝整平机、点焊机、缝焊机、二保焊机、气焊、车床、铣床、磨床、废料压块机、压力柱、砂轮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人工擦洗、刮腻子、腻子打磨、底漆喷涂、电烘干、贴花、UV光固化漆喷漆、紫外线烘干、内腔涂防锈油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7万元,占总投资的3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工序漆雾捕集废水和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絮凝反应+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