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6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处置80万吨建筑固废、尾矿、废矿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偃师市大口镇草庙村 | 洛阳绿林建材有限公司 |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原材料有建筑垃圾、废矿石等。主要设备有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磁选机、反击式破碎机、圆振动筛、砂粉分离机、高效涡流选粉机、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一级破碎工序为粗分拣、鄂破、磁选、反击破、筛分等,二级破碎工艺为振动给料、环锤破碎、圆振筛、砂粉分离等。 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1.8万元,占总投资的2.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鄂破、筛分、反击破、下料、环锤破、圆振筛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细骨料装车及筒仓、细粉料筒仓、粗粉筒仓及装车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生产垃圾填埋场处置。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