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浅层地热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镇 | 洛阳坤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66.7m2。 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浅层井4口,中层井3口,中层回灌井1口,供暖管线总长度为2756m,主要为御城名邸小区供热。 项目总投资约44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万元,占总投资的0.2%。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要求。 2、废水:北环路附近施工区域施工人员粪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肥田;管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公共厕所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地热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软水器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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