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开阳路、相国大道、聚贤路、蔡侯路、府佑路南延新建工程 | 偃师市首阳山片区 | 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括相国大道为城市主干路,府佑路南延线和聚贤路为城市次干路,开阳路、蔡侯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分别为60km/h,40km/h,30km/h。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1166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9万元,占总投资的4.02%。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该工程已完成并正常通车,施工期影响已结束。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加强道路清扫养护管理,做好两侧植树绿化。 2、固废: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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