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8000吨聚烯烃塑料改性专用料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张村 | 洛阳共聚塑业有限公司 |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乙烯、ABS等。主要设备有搅拌机、挤出机等,主要生产工序有原料混合搅拌、挤出、筛分、包装、成品等。 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1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工序废气经油烟分离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搅拌、下料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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